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特编制闻喜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见《闻喜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www.cox-music.com。
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当事机关或政府网站查询信息相关情况。闻喜县人民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359-7022558。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政府网站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照《条例》向行政事业单位申请获取相关的政府信息。行政事业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 闻喜县人民政府网站或信息所在行政事业单位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9-7022558
电子邮箱:wxxxxzx@163.com
(二)提出申请
向政府网站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政府网站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应当在行政机关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以外的仅对申请人本人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政府网站提交书面申请。
政府网站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政府网站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政府网站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政府网站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政府网站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政府网站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政府网站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接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并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告知调查处理情况。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2.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3.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4.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5.违反国务院信息公开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